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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 助人为乐——管理学院11级行管班凌建生拾金不昧事迹

发布时间:2013-06-06 信息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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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8中午12点左右,管理学院11级行政管理班学生凌建生将捡到的一张银行卡交到学校保卫处,同时一起交来的还有100元现金。根据以往经验,但凡从银行捡到卡一类的物品一般只有一张卡,怎么还有现金呢?经保卫处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解了其中的蹊跷。

2013528中午12点,凌建生同学去校内一食堂旁的建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卡怎么插都插不进去。仔细一看才发现ATM机里面还有一张卡,凌建生为了确认卡是否是废卡,并防止是什么骗局,便试着从中取出100元进行验证,经过验证此卡为有效卡,而且卡内有钱。为能尽快找到失主,凌建生把捡到的银行卡和从中取出的100元现金交到保卫处。保卫处迅速发出失物招领启事,经过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于528下午,找到失主,并将银行卡和100元现金物归原主。当失主提出感谢时,凌建生同学说:都是同学,举手之劳,一点小事,没必要的。

据管理学院反映,凌建生同学在校期间一直表现优秀,而且是贫困生,申请过助学贷款。凌建生捡到银行卡后,完全可以把卡内的钱据为己有,但他选择了物归原主,这种品德难能可贵。

学校不但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还培育学生的道德情操,随着我校思想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学生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不断提升,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举手之劳,拾金不昧既方便了别人,更更美化了心灵,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信任。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凌建生同学这种拾金不昧,遇事沉着细心、处置有方的的行为尤其值得每一位大学生学习。

                                                西藏民族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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