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西藏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20〕22号)的规定,现启动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
一、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1、6月7日--6月10日,学生向所在学院(部)(转出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各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拟接收学生人数见附件2;“转专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公共下载”下载)。
2、6月11日,学生所在学院(部)(转出学院)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以及将“转出学院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3、6月14日,教务处对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并组织笔试考试,笔试科目为语文(转文史类各专业)或数学(转理工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由学生自选考试语文或数学科目。
4、6月16--6月18日,转入学院(部)进行面试,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将“转入学院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后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上报教务处。
5、6月21--6月25日,教务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分,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分管校长审批。特殊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到转入学院(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有关说明
1、学生在申请和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缺考等。
2、学生所在学院(部)(转出学院)按照《西藏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20〕22号)的规定,认真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并按拟转入学院(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各专业具体接收条件与考核内容和方式见附件2。学生如对具体考核办法有疑问,可到相关学院(部)教学办咨询。各学院(部)考核前须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4、请各学院(部)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藏民大发〔2020〕22号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