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3-03-08信息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2614

第一章 目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普通本科教育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途经。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系统地、循序渐进地从实践中得到全面训练,从而掌握实践方法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独立思考、相互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探索精神。教育部和西藏民族学院均为加强实践教学制定了专门的规章。但是,一方面,我们往往将实践教学仅仅理解为社会实践,忽视了课堂与课外的实践教学,另一方面,实践教学成本高、耗时多、责任大,各二级学院和教师的积极性均不高。因此,长期以来实践教学难以开展,不利于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的探索。
第二条 为了不断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构建起切实可行的课堂、课外和社会三层次实践教学体系,大力推进实践教学,切实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确保实践环节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经费的顺利报销,稳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促使实践教学环节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
 
第三条 实践教学,是指围绕教学活动目的展开的,学生亲身体验的实践活动,其内容涵盖了实验课程、专业实习、军事训练、社会实践与调查、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各种学科竞赛等教学的全过程。
第四条 课程实践教学包含了三个层次:
1.课堂实践教学。课堂教学中的讨论、辩论、演讲、情景模拟、文书写作和论文写作、师范生的教案设计和授课等。
2.课外实践教学。课堂外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学术讨论、辩论、演讲、撰写和交流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章节考试和阶段性考试、指导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等。
3.社会实践教学。社会的实践考察和调研、考察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制和环境及重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第三章 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管理学院职责
1.在西藏民族学院已有规范操作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先实施后补报请示的情况发生。
2.在西藏民族学院还没有规范操作文件规定或规定较为原则难以实施的情况下,管理学院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和管理细则,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3.管理学院负责审定实践教学大纲。鉴于管理学院的学科特点,实践课时在6课时以内的,实践教学大纲融入到课程教学大纲之中,6课时以上的,需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4.组织检查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对实践教学工作质量作出评估。
5.每学期末,在对各教研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汇总、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撰写管理学院学期实践教学简报报送教务处等部门和学校相关领导。
第六条 教研室职责
1.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写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2.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师制定、汇总课程实践教学对象、内容、目的,并确定具体时间后上报教学办。
3.负责编写本教研室的实践教学总结。
第七条 教师职责
1.负责具体课程实践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2.负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
3.必须认真、及时、如实做好实践教学工作记录。实践教学工作记录内容格式由管理学院统一编制(见附件)。
 
第四章 实践教学的考核与评分
 
第八条 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单独考核,单独评分。
第九条 附属于课程的课堂和课外实践,实践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课程平时成绩。学生实践缺做或不合格,应予以补做并达到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理论考试。
第十条 实践教学考核形式根据实践教学内容具体确定。
1.课堂实践教学可采用讨论、辩论、演讲、情景模拟、文书写作和论文写作实践等形式。
2.课外实践教学可采用学术讨论、辩论、演讲、撰写和交流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章节考试和阶段性考试等形式。
3.社会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组织学生考察和调研,并撰写实践教学书面报告、口头汇报和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教学、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学院已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学院的规定报销经费。
1.实践教学时间在5天之内的,带队教师每次报销电话费50元;6-15天的,每次报销电话费100元;16-30天的,报销电话费200元。
2.实践教学带队教师每天差旅补助费50元。
第十二条 课堂实践教学
1.课堂教学中的讨论、辩论、演讲、情景模拟、文书写作和论文写作中的实践等课堂实践教学,一般融入到课堂教学之中不需要专门的经费支持。确需购买、打印、复印等一定的材料产生费用的,每次报销经费50元。
2.指导教师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记录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三条 课外实践教学
1.课堂外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学术讨论、辩论、演讲等,购买、打印、复印等一定材料产生费用的,按照50元的上限标准报销,每位指导教师劳务费按照20-30元的标准报销。单次经费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
2.教师批阅学生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人数在25人以下的,每次报销经费80元;人数在26-35人的,每次报销经费110元;人数在35人以上的,每次报销经费150元。
3.章节考试和阶段性考试的,费用由三部分组成:出题费每套15元;监考费每次30元;阅卷费按人数情况确定。其中,人数在25人以下的,每次报销经费80元;人数在26-35人的,每次报销经费110元;人数在35人以上的,每次报销经费150元。
4.指导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的,每个项目指导费300元。
5.指导教师填写“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记录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六章 规定的完善与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完善。
第十五条 本规定在与教务处协调后,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记录表

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记录表
 
实践教学类型
(课堂/课外/社会)
实践教学
指导教师
实践教学对象与人数
实践教学地点
实践教学时间
 
 
 
 
 
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目的
 
实践教学经费明细
 
                                           
                                           总计(元):
实践教学过程与结果记录
 
 
 
 
 
                                                     教师签名:
                                                         期:
管理学院意见
 
 
 
 
              领导签字:
                                                     管理学院(印章)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