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毕业生转寄户口、档案操作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2-04-05信息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5550

一、转户口的程序

    已经毕业学生可以本人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第二办公楼一楼)办理转移户口手续;也可委托他人前去办理(委托人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被委托人的班级、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户籍转移详细地址、所在派出所名称),并在有限期内将“户口迁移证”特快邮寄给毕业生。

二、转寄档案的程序

    1、往届生(2009年以前毕业的学生)可以委托在校人员在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张浩老师处填写《档案转寄单》后去学工处学生管理科(第二办公楼二楼)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2、2009届及以后毕业学生迁转档案注意事项

 ①参加西藏自治区历次公开考录被录用的毕业生,请尽快登录西藏民族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202.200.16.19/EmpWeb/Index.aspx),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是123456,进入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密码丢失、遗忘或者不能修改请和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张浩老师联系);进入系统后核对、完善个人学籍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年级、班级、学制、学历等,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照片、民族、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联系电话、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主修外语语种、外语级别、特长等。

    完善个人就业信息后,请点击 “签约申请上报”,签约单位需要选择(先在查询框中输入本单位的关键词,点“快速查找”,找到后点最右边的“选择”按钮),再填写档案转寄地址(用人单位要求转寄的档案管理部门的详细地址)。若系统中没有可供选择的单位信息,请点击“新增单位”按钮,完善单位的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省份和市县、单位性质、单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单位邮政编码、单位地址、档案详细转寄地址等。“新增单位”成功后再点“快速查找”进行选择。毕业生网上注册的申请信息由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张浩老师审核。

    毕业生第二次登陆就业信息网系统时,若显示“上级已经进行了审核,无法进行修改”,则说明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已经进行了审核。学校就业办将对院系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转交给学工处学生管理科,最后由学工处学生管理科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转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以定期去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已经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学工处管理档案的老师:029-33755036.

②在区内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别就业的毕业生,签约之后请根据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调档函等在网上注册个人就业信息,毕业生网上申请填写与审核的程序与第①点一样。同时将一份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者录用证明、调档函等原件交至学校就业办,一份复印件交至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张浩老师。

 ③在离校之前未就业的区外生源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和户口派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以便毕业生参加各类地方性的招考,及时就业。申请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也需在网上注册就业信息,毕业生网上申请填写与审核的程序与第①点一样。并且在西藏民族学院管理学院网站“下载区”下载并填写《毕业生回原籍报到申请表》,填写完后到管理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处审核盖章后再去学校就业办(第二办公楼二楼)办理。

④离校之前已经在区外找到工作单位或要求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请于6月20日之后在学校就业办开取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⑤在区内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用推荐函去用人单位报到,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报到证,请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用推荐函换取就业报到证。

 ⑥到区外就业或是申请回原籍的同学,需要开报到证(派遣证)的,请在每周四(正常节假日除外)下午带上就业协议(用人合同、调档函等)前往就业办(第二办公楼二楼)办理。

 

                                

 

 

   管 理 学 院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