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我区2012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事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信息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2315

各位考生及考生所在院校(单位):

西藏自治区2012年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合格线已公布,为切实做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审核档案相关工作,现将档案转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档案转递工作

请参加西藏自治区2012年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笔试合格的应届考生,及时联系所在的院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处,将本人人事档案于201271日前转递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往届生请与毕业学校或相关部门联系,查找档案管理单位,并71日前档案转递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档案转递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邮编:850000

二、注意事项

(一)为安全、有序开展档案转递工作,请考生所在的院校(档案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考生应装档案的相关材料及时装档、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机要形式及时转递至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二)自治区公务员局和自治区公安厅拟定于7月初联合开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等相关工作,届时,考生将提交就业报到证(区外院校就读的考生)、毕业证、政审材料和户籍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统一开具到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一二年六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