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自治区宣传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现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本次参加中检的包括2015(含)年之前立项的且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在项目中检中上传中检书,待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一式2份。如有重大事项变更,填写变更表,正反打印,一式2份。科研系统上传审核时间截止11月17日,并于18日前将签字后的中检报告书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该通知及附件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查询。
科研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