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校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385

各单位:

我校2020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从科研管理系统内查阅和下载。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职工,每人限报一项。

2、除“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外,现持有各类在研项目,且未正式结项者,一律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申请“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项目者,有在研的国家和部委级项目者不得申报。

3、严禁已立项项目申报本批次项目。

4、本批次申报分为以下五大类:

1)“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本研究领域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并获得本领域专家的认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

项目负责人有能力组织和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学术研究,且本人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近5年来至少已在 CSSCI期刊、SCI期刊发表与本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目录期刊发表与本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见《西藏民族大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 ”资助项目实施细则 》(校科发〔20171号)。CSSCI或中文核心目录期刊论文须在申报书第三大项中具体列出,以下划线标注。未列出者视作无资格申报。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5万元,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8万元。

2)“青年学人培育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申报者年龄在 39 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在我校工作 5 年(含)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及管理具体要求见《西藏民族大学“青年学人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实施细则 》(校科发〔2017 2号)。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 2 万元,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 2.5 万元。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岗位的在职职工。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 0.8 万元。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为 1 万元。

4)青年项目。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每人限立项一次。每项资助额为 0.5 万元。

5) 思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的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每项资助额为 0.5 万元。

“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项目、“青年学人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及校直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所申报项目由科研处组织评审,不受名额限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名额根据各单位教师或专技人员数、以前年度立项数、结项率确定,由科研处下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根据相关要求自主按名额推荐,科研处组织学科组专家评审。挂靠教师在挂靠学院进行申报。

4、本批次项目需要紧紧围绕以下方向进行申报:

1)围绕“高原科学技术”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两大学科群建设发展需要;

2)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围绕各学院学科重点发展方向。

5、本次申报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开展,申报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科研处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打印申请书。其它形式不予受理。

6、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应用软件等。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 2 年,专著一般为 2-3年,其他成果完成时间原则上为 2 年以内,特殊情况完成时间可酌情放宽。

7、通过审核的所有类别项目须提交纸质《西藏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一式两份,由各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附加盖公章的《校内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一份。

8、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课改、教改类课题一律不得申报。如发现申报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或违规申报,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9所有校内项目结项必须达到免于鉴定条件

请予20191226下午1700前完成科研管理系统申报,20191227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西藏民族大学科研处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