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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得最大公约数 汇聚强大正能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在西藏成功实践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2052]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识以领之,方能中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的新思想新要求为统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法治不断向前推进。

思想的光辉照耀前行的路。随之而来的,是一部部地方法律法规为发展稳定保驾护航,一份份有见地的意见建议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办事准则……

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凝聚起了全区300多万各族人民的强大正能量,推动着“中国梦”西藏篇章更加精彩。

高扬民主与法治风帆,人大制度优越性不断彰显

201661日,《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拉萨市千百个承载和蕴含着藏民族悠久历史人文信息的古村落保护正式纳入法律范畴。

而像这样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法规,五年里制定实施的还有《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等。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而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一年一个脚印,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生态、文化等每一个领域都加强了法治保障。

2013年,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2014年,制定法规6件;2015年,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6件;2016年,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通过8件,审查批准设区市的地方性法规3件。

每一次立法都与改革同步、都与发展相融、都与稳定相应,每一次立法都反映民智民意、都回应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

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也为民主提供了保障。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在高原大地舒展,激发民主制度的活力。

如今,我区市县乡甚至社区、行政村普遍建起了“人大代表之家”以及“代表小组活动室”。这些载体已逐渐成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加油站”、反映社情民意的“听诊器”、为民服务的“连心桥”、改进工作的“助推器”和化解矛盾的“减压阀”;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走上田间牧场,走近寻常百姓,听民情、知民意、代民言、解民忧。基层人大代表成为了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情民意的“传达员”、群众利益的“维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服务发展的“参谋员”、工作推进的“监督员”。

山南市加查县拉绥乡滚追巴村的市人大代表松觉拉姆就是其中之一。她肩负职责、牢记嘱托,勇于对建议办理结果说“不”,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效果满意转变,防止代表建议办理“被满意”。

还有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塔定乡结合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采取“代表小组成员+贫困户”“人大代表+贫困户”等多对一、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模式,共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赢得了广大选民的称赞。

像松觉拉姆这样的人大代表,像塔定乡基层人大的做法还有很多很多。他们处在基层工作的最前沿,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发挥人大工作的特有作用,展现人大代表的特有风采,使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紧扣发展稳定,协商民主汇聚正能量

“我区土特产市场十分混乱,严重影响了我区旅游市场的发展……”

“监管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标准的制定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很多事情我们已经在做,但痼疾难除,反反复复,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

今年421日,在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上,提案人与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围绕“规范西藏旅游消费土特产市场”就事论事敞开了说,有“交锋”、有“红脸”,更重要的是有共识。

协商就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尽其能、用其力、施其才,就要使决策和工作更好地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协第十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把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作为改革创新的重点,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和监督指导,充分发挥了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查阅自治区政协常委会4年里的工作报告,一串串数字、一个个亮点工作事例,折射我区协商民主迈出的坚实步伐——

2013年,在发展稳定方面形成调研报告19份,提出意见建议90余条,搜集研判和编报社情民意信息156期;

2014年,紧扣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主题,精心组织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区政府领导和区直单位负责人介绍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组织17位委员作大会发言,整理报送意见建议82条;

2015年,经过长期充分调研,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加快川藏大通道建设”联名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全国政协领导带队进藏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

2016年,遴选《关于推动藏川滇青“三江流域”区域经济协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等10件重点提案,由10位副主席牵头督办。

党委想什么,政协谋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做什么。政协委员“沉下去”,社情民意“传上来”,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从民生十件实事到扩大对外开放……一份份高质量、有分量的意见建议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考。

特别是,充分发挥政协联系范围广、基层委员多,尤其是民族宗教界委员多的优势,主动靠上、团结联合、凝心聚力,深入问题多、困难大的地县、寺庙、乡村开展维稳督导、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化解矛盾,努力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民心民愿的最大同心圆。

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西藏一体建设,加快转变职能,大力加强政府立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1412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藏作出了战略部署。

201512月,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门会议。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份专门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印发的自治区政府文件。

201610月,14名专家和律师接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书,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有力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2016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意见,全面规划了西藏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

2016年,依法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梳理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 3000多项,确认权责事项2711项,编制并公布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服务指南,权责清单公布基本完成。

良法在于行。如今,“是否合法”“有没有依据”,已经成为许多领导干部的口头禅,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也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我区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健全,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了依法治藏的重要性,依法治藏作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首要原则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工作的战略重点和基本遵循。

民主前行,法治相随。坚持依法治藏,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是一个常做常新的重大课题。

新的征程发出新的召唤,我们扬帆起航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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