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发布时间:2012-04-05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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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

      2、领导和组织教研室成员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编制教学进度表、分配和安排教研室成员的工作、核定教师工作量。

      3、制定教研室计划,合理分配教学、科研力量。领导和组织教师掌握学术动态,开展学术活动。

      4、领导和组织经常化的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并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总结教学经验,了解检查学生对于教研室所设课程的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老师教学情况的反映。

      5、负责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对本室成员进行评估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态度等),并提出奖惩建议。

      7、每学期做一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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