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重大举措,提出了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就业,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基本就业的工作目标。《关于积极做好2013年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藏人社厅发[2013]39号)。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宏观环境较宽松,就业形势较为乐观。我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共计14379人。各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大决心,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同时,对高校培养人才和就业指导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就业指导教育工作任务更为繁重。各高校一定要站位全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学校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当作维护社会局势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和方法,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大对高校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目标,理清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有关要求,以服务我区经济建设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区外、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顺利完成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确保社会局势稳定。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
高校要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和政策解读活动,提升每一位毕业生对就业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同时,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就业观念教育等教育活动,对毕业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辅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客观认识就业形势,切实转变就业观念,正确定位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带着感恩之心、自信之情,阳光地走向社会、走向基层,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四、加强内涵建设,推动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高校要坚持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为导向,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将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招生计划制定、专业调整、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立足校情、学科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一是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和学生特点,更加主动地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科学的运行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二是充分利用实习实训、见习基地搭建实践育人平台,加大实践和实训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我区发展输送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三是根据各自的办学模式和特点,进一步扩大,推进“双证制”的专业范围,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三)强化就业指导教育,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各高校一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要求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确保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1:500,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就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就业指导教师参加教育部和教育厅组织的各种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及竞赛外,要积极开展本校就业指导师资培训及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比赛,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提供相互学习、探讨的平台。二要认真组织动员就业指导教师参加“全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评选活动”并做好申报工作;三要开足开好就业指导课时,并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今年要求我区所属高校就业指导教学全部过渡到公共必修课,设立相应的学分制,着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适时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高校就业指导教材使用、课程开设、就业指导教学过渡到公共必修课等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四)各高校要逐步完善校园就业网站功能。高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探索利用手机信息、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发布就业信息、办理就业手续、查询档案转递情况等,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高校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录工作和就业服务活动安排
各高校按照自治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协助、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序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公招考试和招聘活动。
(一)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和招募
1.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预计考录6500名基层公务员(含1054名大学生“村官”)。笔试安排在4月中旬,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3月中旬发布考录公告。4月中旬组织实施考务工作。7月初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2.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预计考录4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命题;专业知识考评以学生在校的专业成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考评依据,由区教育厅在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下,按考生在校所学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平均成绩汇总为考生的专业成绩,笔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拟安排在8月份。7月下旬发布考录公告,8月中旬组织实施考务工作,9月上旬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3.2013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计划录用500人,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4.2013年我区“三支一扶”人员计划招募200人,招募时间、笔试和办理招募派遣手续与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一并举行。
(二)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
5月份,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6月份,在西藏民族学院等院校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将就业岗位信息送进校园;9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11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讲、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六、建立和完善核算专业平均成绩工作机制
2013年我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实行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平均成绩计入招考总分,对优秀大学生实行加分政策。并对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对其中实行学分制的“985”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10分,对实行学分制的“211”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5分政策。落实加分政策及核算专业平均成绩,事关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区发展稳定大局,出台此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毕业生在学校讲正气、树正气,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性,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学校核算毕业生专业成绩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去年核算毕业生专业平均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核算毕业生专业成绩工作的领导,校院(系)两级都要重视起来,上下联手,双管齐下,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章,明确责任,进一步严肃专业成绩核算纪律,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客观地核算出每位毕业生专业平均成绩,建立专业成绩核算工作逐级核查制度,层层把好成绩审核关,确保提供的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平均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如出现因专业成绩核算不公,引发毕业生聚集或上访事件,造成不稳定因素,后果各高校自负。各高校要按照统一的报送专业成绩模板,认真填报每位毕业生的成绩并确保规定时间内报送。
七、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加强毕业生入伍预征宣传教育工作,把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国防教育体系,通过政策宣讲、主题党团活动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毕业生在部队锻炼成长、建功立业的优秀事迹,动员广大毕业生报名预征,力争更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确保完成预征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做好退役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和迁转户口、档案,并提供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努力实现征与用、征与退的良性循环。
八、加强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工作
西藏是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必须时刻绷紧反分裂斗争这根弦,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领导,就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到人,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做深、做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引导和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千方百计从源头上预防就业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挑唆,引发极端个案或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和校园安全稳定。
九、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开展积极的帮扶工作
高校要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力度。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及时掌握求职动态,创造条件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经济补贴等帮助,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帮助毕业生了解离校后联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渠道的相关保障政策。
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管理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决定在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送工作和就业统计工作。在总结2012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机制,认真、客观地统计本校毕业生数据,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并按要求及时向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我中心报送。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