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校园网进入学生宿舍,通过校内局域网上网的学生不断增多,个别同学不自觉地扰乱网络正常运行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为了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更多同学上网的正当利益,特制定此违规处罚规定。
作为西藏民族大学校园网的注册用户,首先应当遵守以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
1、您在网络上的行为首先受到以上或有关行政法规的保护和约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可能受到纪律处分,甚至会遭到民事或刑事起诉。
2、本处罚规定执行连坐原则,即您有责任对同宿舍连接在同一网络上的非注册用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同宿舍的注册用户也有责任进行相互间的监督,某一同学不恰当地使用网络,其处罚将可能影响到该宿舍其他成员的上网权利。
3、为了保障已注册同学的网络连接质量,没有注册IP的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连接到学校网络。如需要使用网络请到网络中心申请注册,或和已注册用户协商自行组网通过间接方式连接网络。没有注册的同学如果直接连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宿舍全体承担,所以本宿舍同学有责任对同宿舍连接在同一网络上的非注册用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
4、对冒用校园网服务器IP地址者,立即停止其使用权,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对蓄意攻击或扫描网络中心或校内各院系的任何服务器的行为,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其使用权,在网上通报批评,并交所在系处理。根据违规情况停止其使用一个星期到三个月,再犯者永久取消其上网权
5、禁止开DHCP,违规者,直接封宿舍端口一个星期,再犯者一个月,情节恶劣者注销其上网帐号。
6、冒用他人IP地址等网络资源者,根据违规情况批评警告或停止其使用一个月。再犯者封所在宿舍端口三个月。情况恶劣者通报所在院系处理 。
7、冒用他人网卡物理地址上网者,即封宿舍端口三个月,再犯者永久取消其上网的权利和报其所在院系处理。
8、进行恶意攻击者,即封宿舍端口一个月并通报院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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