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附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学雷锋志愿者的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在全校形成学习雷锋、争当志愿者的浓厚氛围,现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学雷锋志愿者”报道线索的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荐的学雷锋志愿者先进事迹,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事迹真实准确可靠,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进行审查后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宣传,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集中报送区文明办审批后推荐给西藏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以及其他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二、每月28日-30日,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典型事例名单及有关情况(人数不限),填写《学雷锋志愿者基本情况表》(附后),并为每位推荐典型附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三、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提供事迹材料和配合新闻采访等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党委宣传部宣传理论科。
联系人:张翠娟;电话:33755024。
附件:学雷锋志愿者基本情况表
党委宣传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