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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办公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05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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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公会议,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党委宣传部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会议由部长、副部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或根据会议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的副部长主持召开。
2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在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召开、延期召开或临时召开由综合科负责通知。
3、办公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经主持会议领导批准,不能参会的应当提前请假,并指定其他人员代为参加;各科室参加办公会的资料会前送交综合科报告或主持会议的领导。
4、办公会议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安排并记录。
二、会议内容
1、汇报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每月最后一次办公会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和协调布置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
  2、领导点评。分管领导点评科室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部长通报、点评全办工作情况,提出要求。
  3、学习文件。学习贯彻上级党委、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和法制讲坛。
  4、讨论研究。讨论重大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以及难点、热点问题及其他事项。
     三、督查落实
  1、综合科负责整理办公会议内容,草拟每月工作安排。
  2、各科室要按照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合理安排进度,积极贯彻落实。
  3、综合科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报告部长(或其他分管领导)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4、会议组成人员须严守会议纪律,不得泄漏不宜公开的事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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