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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拟表彰的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10 信息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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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民发〔2014〕8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将于9月底在北京召开,拟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1500个,其中,我区推荐的候选模范对象有53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8月24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拟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民族团结宣传创评办反映举报。
  办公地点:自治区民宗委院内区民族团结宣教创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387739 18898003334
  联系人:格桑云旦
  附: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拟表彰的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名单,共53个。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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