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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05 信息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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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教育部对这次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与精神以及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原则
1、及时主动。各单位要围绕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主动宣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情况,营造浓郁的校园氛围。
2、准确客观。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对宣传内容的把握要做到准确客观,坚决防止内容错漏、数据不一致情况。
3、内紧外松。所有宣传不得出现评估字样,但要反映审核评估内容,形成内紧外松、真实、常态的工作环境。
二、宣传方式
1、评估宣讲。校党委书记杜建功、校长扎西次仁分别召开全校教师和学生大会,向师生宣讲审核评估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本单位教师、学生会议,加大对本次评估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风尚,以及与上次水平评估目的、形式、意义不同之处的宣传,增加师生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完成时间:4月1日前。
2、橱窗展板。宣传部根据校园展板分工情况,安排相关单位制作宣传展板,反映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和校园文化开展情况,利用展板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宣传。完成时间:4月5日前。
具体分配:
学校南门东边橱窗,共24块
南起1-7号,“两会”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宣传部
8-10   廉政文化进校园。      责任单位:纪委
11-12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2011协同创新中心
13-14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研究生处
15-16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科研处
17-22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教务处
23-24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组织部
学校南门西边橱窗,共22块
南起1-8号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
9-10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招就处
11-22号 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十二个学院
11号新闻传播学院、12号教育学院、13号外语学院、14号马克思主义学院、15号医学院、16号法学院、17号财经学院、18号民族研究院、19号体育学院、20号信息工程学院、21号管理学院、22号文学院。
    除学校大门两侧橱窗外,其他位置的橱窗按照以前的分配方案执行,内容也应突出评估工作、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内容。
3、广播。在专家进校期间,利用广播宣传评估工作,展示民族文化。完成时间:4月10日前做好节目录制。
4、网络。各单位要尽快更新网页,要做到数据准确、客观,内容更新及时、丰富。完成时间:随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做到本单位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2、所有宣传材料必须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如果有数据不清的问题,应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和评估办联系,确保数据内容准确。
3、4月5日,学校将全面检查宣传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抓好。请各单位将审核好的材料打包于3月28日发送至唯一色工作室,统一设计。
4、唯一色工作室联系人:韩高举
   联系电话:18329739082
   QQ:11345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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