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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大学媒体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 信息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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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图文、声像等校园媒体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学校搭建了西藏民族大学媒体资源平台,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西藏民族大学媒体资源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请按照本办法执行。

 

 

西藏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1221

  

西藏民族大学媒体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校园媒体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保证校园媒体资源的真实、完整,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媒体资源,是指学校从事党团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基础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招生就业等各级各类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照片、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媒体资源的存档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  学校媒体资源工作遵循加强督导、统一协调、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学校媒体资源和利用学校开放媒体资源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媒体资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媒体资源平台的硬件设施维护及网络安全工作。

第七条  校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媒体资源的收集、保管、整理和上传、维护工作。

第八条  校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媒体资源的存档对学校历史资料保存的重要意义,明确校园媒体资源归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担任媒体资源管理员,认真做好需归档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上传工作。

第九条  媒体资源归档范围

1.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校友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参观访问、讲学资料。

2 . 学校重要外事活动及校领导外出考察活动的照片、视频等。

3.学校举行的各类工作会议和纪念、庆典活动形成的资料。

4.学校及校内各单位、科研实体开展思想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产生的资料。

5.学校党、政、工、团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其他重要会议形成的资料。

6.各部门主办的校内刊物的电子版存档资料。

7.记录学校及校内各单位、科研实体发展历史的资料。

8.历年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

9.反映学校风光、建筑设施的照片、视频及其他宣传资料等。

10.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  媒体资源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电子版资料和资料名称两部分。资料名称需标明时间、地点、事件。

第十一条  各单位媒体资源管理员负责对归档媒体资料进行系统整理,按照资源类型及其内容进行分类,按照时间先后,上传至媒体资源平台存档。

第十二条  媒体资料的上传存档,应当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完成,特别重要的媒体资料可随时归档。

第十三条  欢迎个人将自费拍摄、翻拍或保存的有重要史料价值的照片向媒体资源平台捐赠。

第十四条  媒体资源管理员可以查阅本部门媒体资源管理平台资料。因工作需要,可申请特殊资料的查阅权限。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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