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大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信息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2248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深化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学贺信、感党恩、促发展”的校园氛围,现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大品牌”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可申报。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项,职能部门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它职能部门或学院(部)申报。每个项目须确定1名负责人。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贺信精神为主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围绕“学贺信、感党恩、促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创新方式载体,突出亮点特色,丰富活动内涵,打造特色品牌。

三、项目实施步骤

1、活动要求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校党宣发〔20191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突出活动主题,做到活动有设计、方案有实施、全程有实效、师生受教育。

2、活动申报

请各单位于31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电子版发送至513857489@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大品牌”创建活动申报书”。

3、活动组织

请各单位自行按照方案开展活动,要注重广泛动员参与、注重专业实践相结合、注重线上线下互动、注重活动覆盖面、注重活动成效分析、注重活动风险评估、注重活动经验总结。请提前向宣传部报备活动时间、地点,党委宣传部将全程参与,校园网开设专题专栏,易班等新媒体平台配合线上活动。

4、活动评选

9月中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大品牌”评选工作,依据活动方案、宣传报道、师生参与度、活动现场氛围、活动成效等标准,评选出“十大品牌”。评选结果将作为评选学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集体及个人推荐评定依据。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整合校园文化资源,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具有价值导向的品牌活动。

2、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积极传播各族师生团结奋斗、各民族和谐发展的正能量,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3、创新活动载体。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力求活动方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符合自身特色,思想深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强化工作成效。要在酝酿制定活动方案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把活动方案的讨论、制定过程作为师生受教育、提升凝聚力的过程。 

附件:西藏民族大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大品牌”创建活动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1931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宣传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宣传部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宣传部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宣传部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宣传部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