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3信息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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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听课制度是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教学第一线,督促检查课堂教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西藏民族学院听课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信息工程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时数
学院领导班子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
二、听课要求
1、每学期听课应达到规定的最少学时,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听课时,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3、听课人员应及时认真填写《西藏民族学院听课记录本》(教务处下发)。
4、听课后应及时反馈,可采取以下反馈方式:一是直接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二是与教学办公室反映;三是与班子其他成员交换意见。
三、听课管理
教学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教师的听课档案,领导班子、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师每月底将《西藏民族学院听课记录本》交教学秘书汇总,每学期末教学秘书将《二级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和《听课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四、听课对象及课表查询
1、听课对象可在本学期开课教师中随机选择,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听课,如重点关注青年教师、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等。
2、课表查询路径:
进入西藏民族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班级课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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