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西藏民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13届学位论文工作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
1、2013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在2013年1月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的撰写,导师应对其质量严格把关,并提出修改指导意见。
2、研究生利用2013年2、3月的时间按导师指导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各硕士点、相关二级学院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措施把关。201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过中国知网学位论文检测,重合率要求低于20%。对检测不合格者和未达到毕业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3、具体时间安排:
4月8日前必须将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研究生处。
4月25日前研究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答辩申请表》、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西藏民族学院硕士成绩单》,以及《答辩审批表》(评阅意见汇总栏由导师填写“同意”或者“不同意”字样),由二级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5月5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查合格后方可答辩。
5月8日前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在将《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交研究生处审查。
5月10日—6月1日期间各二级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6月1日起二级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毕业生入档表格填写(具体表格及办法另行通知),填写盖章后于6月10日统一装袋交研究生处,档案袋在研究生处领取。档案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留存一份档案,研究生处一份原始档案,学校档案室收藏另一份。
6月15日前,请各二级学院收齐本单位研究生答辩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优秀毕业论文需要打印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必须遵照以上日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延后者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