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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召开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管理办法研讨会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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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下午,研究生处召开了会计、新闻与传播、法学三个新批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管理办法研讨会。研究生处及三个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等10余人参加了讨论。会议由研究生处陈爱东副处长主持。

   陈爱东副处长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今年我校专硕报名的情况:今年专硕整体报名形势良好,第一志愿的报名人数远远超过了计划录取数,一方面说明社会对专硕的报考需求非常巨大,另一方面也对我校与时俱进、提高专硕教育提出了挑战。其次刘鹏副处长就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及目的做了简要的说明。在余下的一个多小时,与会导师围绕办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一致认为,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研究生处制定的管理办法非常及时,不但填补了我校现有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空白,为专硕教育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实现了制度保障,而且办法具备较好的指导性和应用性。

   陈爱东副处长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指出:会计、法律、新闻与传播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我校首次获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硕将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的方向,专硕教育一定要体现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校外导师的素质关系到专硕人才培养质量,希望各专硕点积极进行校外专硕导师聘任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生处将按照大家的意见对办法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并及时报学校审批,确保首批专硕导师队伍建设的高质量。 (研究生处 冉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