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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教育宣传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5-12-22

点击数:2952

 特别提示:   研考有路勤为径,切勿舞弊去触刑。
           坦荡考研不作弊,心存侥幸要判刑。


——关于
2016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教育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829通过,自2015111日起施行。
    【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此,请各位考生坚定诚信考试的信念,切莫以身试法。

附:  诚信考试的宣传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组织作弊,依法必究。充当枪手,误人害己。

  3、凭自身实力,远考场舞弊。

  4、苦读十载寒窗,作弊一朝铁窗。

  5、作弊入刑,莫存侥幸。

  6、今日舞弊诚信失,明朝入狱悔恨迟。

  7、研途有你更精彩,诚信考试好运来。

  8、作弊入刑,依法严惩;心存侥幸,葬送前程!

  9、失利悔一次,作弊恨一生。

  10、人之初,性本善,勿代考,莫偷看。

  11、做人做题不作弊,守法守规守纪律。

  12、研考有路勤为径,切勿舞弊去触刑。

  13、坦荡考研不作弊,心存侥幸要判刑。

  14、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考试作弊。

  15、人生考试无数场,作弊违法不值当。

  16、替考代考已入刑,自作聪明毁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