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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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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2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西藏、陕西两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 工作

(一)公布复试办法

复试前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公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

(二)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招生指标,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研究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在指定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时复试。

初试报考我校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我校考生未达到参加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调剂的基本条件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原则上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在指定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时复试。

 

(三)复试组织及要求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组(即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3此次复试工作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各学科(学科方向)可成立若干由3/5人(单数)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能力等能力。每个面试小组中另配2外语面试考官,主要负责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4面试小组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的实施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5、各招生学院将对本学院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对影音材料保存、交研究生院和上级部门备查。

(四)复试时间及主要方式

  1、复试时间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时间定在3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定在4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2、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或腾讯会议平台(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https://meeting.tencent.com/),具体复试网络系统由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考生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3、复试内容

因疫情因素,此次复试不再单独组织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此次复试包含专业面试外语面试等内容。个别专业(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还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专业综合面试、外语面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参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加试参考书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后将答卷按时发送回指定邮箱。
            4、复试收费

此次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生,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科,考生通过网上复试平台进行缴纳。未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复试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核成绩

1、复试成绩由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成占80%,外语面试成绩占20%

2、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的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进行计算,初试成绩总分300分的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6+复试成绩进行计算,该成绩作为拟录取的依据。

3、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士兵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非士兵计划和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单科成绩、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注意事项

  1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将拒绝其参加复试。

  2、各复试小组要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

3、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畅通咨询渠道。我校不通过邮件、传真或者其他渠道接收对复试、调剂相关内容的疑问,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9-33755387进行咨询。此外,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我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在研招网上进行在线答疑、解惑。

)二次复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三、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其他

1复试过程中,学校研究生院招办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其复试成绩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本办法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藏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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