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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数:2710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我校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4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项目申请人须为取得我校学籍的2022级、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二)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对科研工作有一定的兴趣,在202411月前能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三)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团队。每研究生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只能主持1项目,且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每个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含申请人)不得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申请。

二、项目经费

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重点项目立项数量控制在立项总数的20%以内);一般目资助额度0.5万元/项。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本年度申报推荐项目数量根据各学院(部)研究生数量比例分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研究生人数(2022级、2023级)的10%推荐立项名单,推荐项目须排序提交,学校最终确定150项予以资助

申请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与《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项目论证活页》),《申报书》与《项目论证活页》应根据要求规范填写,一式双面印制202413日前所在学院(部)教学办

(三)学院(部)对提交的《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在《申报书》专家评审意见栏签署意见(《项目论证活页》仅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向学校择优依序推荐本单位申报项目,202415前将本单位拟推荐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与《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复审工作,并20241完成项目的评审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批准项目按照《申报书》工作安排开展相关研究任务。

(六)本次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按照立项评审结果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立项名单。

四、项目验收要求

(一)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重点项目在结项时需在业内重要刊物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结项时需提供刊物原件同时可申请免鉴定结项);一般项目在结项时发表1篇学术论文(结项时需提供刊物原件同时可申请免鉴定结项)或完成1万字以上的高质量调研报告(须提供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查重检测报告且重复比须低于15%)。

(二)项目负责人获得的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成果,均须标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及项目批准号,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藏民族大学,

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三)鼓励项目负责人完成专利、成果转化和大会学术交流等多样化成果。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进度要求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撤项处理,并追回该项目的全部经费,同时给予相关研究生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2.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3.西藏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评审意见表(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论证活页)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