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出错

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6 信息来源:医学院 浏览次数:12725
视力保护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藏教工委[2011]38号)精神,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顺利开展,鼓励支持我校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根据《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围绕建设教学科研型西藏民族大学,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改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实现知识发现、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同步进行。
2. 激发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3. 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特色与优势,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性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增长才干。
二、实施原则
4. 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进行科学思维训练,学会思考。
5. 自主实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指导教师只对学生的实验方案、技术路线提供指导。
6. 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做中学”,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7. 合理安排实施时间。项目的实施应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进行,将一些调研活动安排在假期进行。
三、申报条件
8. 项目申报者应为2至3年级的在校本科生,原则上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或参与2个项目。上年度项目未通过验收者不得再申报或参与项目的申请。
9. 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及自主创业有浓厚的兴趣。
10. 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校企交叉、学科交叉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11. 申报项目应选题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
12. 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或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有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扎实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四.选题范围
13. 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或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14.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单一或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15.自主完成的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16.社会调查项目。
17.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1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及自己或团队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五.项目申报
19. 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由教务处代表学校根据下达的项目数组织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及推荐项目评选工作。
20、申报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1. 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22.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对申请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23.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批准,报教育厅审核确定立项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
六.项目管理
24. 开题。项目启动时间从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与学校签订“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相关要求,撰写开题报告,经过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并开始实施。
25. 中期检查。项目实施中期,即项目批准立项起5个月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实验任务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由教务处组织学科专家听取项目负责人的答辩,并提出改进建议。
26. 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西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括失败项目的分析总结报告),并附论文、调查报告、设计、研究记录等相关支撑材料,以及经费使用明细,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网所有;

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