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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16 信息来源:医学院 浏览次数:1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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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实习生管理制度,规范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确保实习质量,各实习医院临床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医院的作息制度,在实习期间实行请休假制度。其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习生必须遵守学院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工作职责。遵守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外住宿。
二、实习生实习期间无寒、暑假,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一律不予调休、积假和补休。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就地休息,需要离开实习医院所在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实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四、请假条件
1、因病需要到医院就医或回家疗养,须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2、家中发生重大变故;
3、代表院系外出参加活动;
4、因就业需要到应聘单位面试(不超过七天);
5、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超过两周);
5、其它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实习者,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请假程序
1、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由本人书面提出,并由我院带教老师与其家长电话核实情况后,并通知实习学生所在科室负责人方可批准,否则按照按照旷工处理;
2、请假三天以内报我院在藏带教老师批准(内地实习生报本班班主任);
3、请假三天以上报医学院教学办,并由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备案;
4、以上请假申请获批后,必须由本人到实习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请假,未批准前不准擅自离开。
六、注意事项
1、实习生每晚22:00前必须回宿舍。我院老师每天22: 30清点全体实习学生人数,并将人员清点情况报实习医院学生管理相关负责人,如出现夜不归宿现象按《西藏民族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2、实习生应严格按照轮转表进行轮转,由所在科室将给实习学生打考勤。实习学生不得无故私自更换、滞留轮转科室。
3、《实习手册》我院带教老师统一保管。实习生即将转科时,由责任老师将《实习手册》交所在科室领导填写,二天后收回,同时检查学生的轮转情况。
4、实习医院对实习学生实行打分制度,满分10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工每次扣2分,未按照轮转表按时到科室报到者按旷工处理。如分数扣完,实习医院有权终止其实习,并将其退回学校。
5因病、事假而致某一专业科室缺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的,该专业科室实习以出科考核不及格论处,在实习结束后必须补齐该科实习,经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考试。凡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考试,应降至下一级重新实习。
6、参加考研的实习生凭报名通知单办理请假手续,并到实习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备案;初试结束后2日内必须返回原所在实习单位销假并继续实习工作;若利用考研时间而不参加研究生考试者,一经查核则予以相应处分;
7、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前,在提供报考院校复试通知的前提下,原则上允许请假1周作为复习准备时间,复试结束后2日内必须返回原所在实习单位销假;
8因就业需要,用人单位提出试工者,须出具试工证明和试工期间的鉴定意见;
9、实习生不得委托其他同学代请假;不得借故和虚假请假;不得未请假(含未经批准)离开实习单位;不得无故或借故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续假手续超假者一律按旷实习论处,每日按六学时计算,并按《西藏民族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10、我院驻异地带教老师有权对所在地实习生的一切违纪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询医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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