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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吸收直接投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 —非股份公司的筹资方式—资本金筹资方式 含义: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无需公开发行证券 2、出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者,都对企业具有经营管理权。 3、“四共”:企业经营状况好,盈利多,各方按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反之,各方要在其出资额的限额内按比例承担损失and责任。 4、它适合于非股份制企业。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一)按出资者不同可分为 1、吸收国家投资→国家财政资金 2、吸收法人投资→企业资金 外商企业资金 3、吸收个人投资→内部职工资金及城乡个人资金 4、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以现金出资、以实物出资、以工业产权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二)按出资形式可分为: 1、吸收现金直接投资 —现金
2、吸收实物直接投资 —实物 3、吸收无形资产直接投资 —无形资产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条件 企业吸收直接投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是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而取得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必须符合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在技术上能够消化应用。在吸收无形资产投资时,应符合法定比例。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而取得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主要是针对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方式所作的规定: 1、资产的实用性、先进性。 2、法定比例
2、评估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No.1步 确定吸收直接投资的数量—即确定筹资数量; No.2步 寻找投资单位,协商投资事项,选择具体形式;
注意出资者和出资形式的选择 No.3步 签署决定、合同、协议; No.4步 取得资金→a出资的计划、期限、每期的数量、方式。b办理资产评估,资产的产权转移手续。共享投资利润。 五、吸收直接投资的评价 优点: 1、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权益资本融资 2、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3、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无需还本 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报酬取决于出资额and企业利润的高低。 2、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此方式下,投资者一般都要求与投资额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权。这是接受外来投资的代价之一。 3、融资规模受到限制;投资者的资本金来容易出来难,难以吸收大量的社会资金。 六、案例分析 合资失败教训深刻 引言
吸收直接投是我国企业筹资中最早采用的一种方式。中方通常以土地使用权、实物等形式出资,外方以设备、现金等形式出资,按出资比例或契约分配利润。但在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1、外商的设备、技术等作价过高,中方的资产按面值作价过低;资产评估 2、外商的资本金及时到位率低,中方则过于迁就不索赔、不追讨; 3、不注意把握对企业的控制权,使得高价从国外购买的原材料低价向国外销售的现象屡屡发生,使得外商在购销环节上大捞好处,中方却经常吃亏。 4、中方企业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一)资料:合资失败教训深刻(见案例分析-1) (二)目的:掌握吸收直接投资 (三)学习要求:400字的小型案例分析报告 1、运用所学的财务管理理论分析此案例存在哪些财务问题? 2、从此案例中受到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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