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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玛日玛村工作队长期坚持为驻村点附近饮水困难群众提供生活饮用水

发布时间:2014-01-02 信息来源:财经学院  浏览次数: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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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小康社会持续发展,西藏民族学院驻改则县察布乡玛日玛村工作组将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强基惠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玛日玛村进行调研,与乡、村干部及玛日玛村全体党员通过商讨,帮助制订了《玛日玛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公约》从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法懂法守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遇到矛盾纠纷,要依靠党政组织和司法部门解决,避免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二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做一个守法、爱国、爱家的文明公民;三是"讲文明、树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团结互助、人际和谐,遵守村规民约,维护集体荣誉,为本村发展做出积极奉献;四是积极参加乡村公益文化活动,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爱护集体财物产,创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和谐舒适的生活劳动环境;五是努力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阅读图书报刊,收听收看时事新闻,学习掌握增收致富技能,重视教育,尊师重教,支持子女上学、创业,提高建设国家建设家乡的本领;六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不赌博、不吸毒、不酒后开车、不酗酒闹事、不搞愚昧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衣着干净、居室整洁、尊重妇女、爱护儿童、关心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禁止家庭暴力、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驻村工作组将引导和督促村民实施《玛日玛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的始终。



 

                                 (文:杨红昌/编辑:杨红/审核:焦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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