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会计学、法学和新闻学),49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会计学2010年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4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
学校诞生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1957年3月5日,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西藏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周恩来总理的指示精神,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西藏在内地办学。学校的创办,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基于民族团结和国家振兴的政治远见做出的英明决策,是中央治藏方略的重要布局。建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学校建设做出重要指示,胡锦涛同志、刘延东同志为学校建校50周年发来贺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办好民族高等教育。201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受俞正声主席委托,到学校看望慰问师生,希望学校认真总结在内地为西藏培养人才的有效模式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教育的规律,为国家、为西藏培养更多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始终致力于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治藏方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始终致力于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始终致力于为西藏造就一支立场坚定、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长期办学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藏、服务西藏的办学宗旨,从建校之初的干部培训、知识教育到现在的专业教育,再到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创造了西藏高等教育的诸多奇迹,是西藏高等教育的孵化器、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在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和西藏高等教育史上确立了自己独特的历史地位。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是我校最早创办的专业之一,也是西藏高等会计教育史中第一个办会计学中专、会计学大专、会计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院校,开西藏会计高等教育之先河。我校会计学专业最早可追溯至1965年开始招生的会计科,当时招收和培养的大批学员,为西藏革命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恢复高考后又于1985年成立经济系并开设会计学大专专业。1998年获准开办会计学本科专业,并于当年招生。2011年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硕士专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民族地区财务问题研究”方向。2008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学科,2010年获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点,会计学核心主干课程中的《基础会计》和《财务管理》被批准为西藏自治区精品课程,《基础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高级财务管理》等6门课程被批准为校级重点课程。2012年会计学综合实验室又被批准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目前我校会计学专业已形成了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等较为合理的会计专业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2015年我校开始招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第四批培养院校。在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西藏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依托地处陕西高校大省地理优势,以服务西藏社会经济建设为己任,整合全校优质教育资源和对口援藏学校的教育资源,在教学规范、教学质量和培养特色上不断探索。我校会计硕士(MPAcc)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招收学生为14人、15人、22人和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