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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14 信息来源: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 浏览次数:7087
全面从严治党  夯实“两个责任”
为建设一流民族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5年9月14日)
王沛华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 工作回顾
 
中共西藏民族学院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纪委在西藏、陕西两省区党委、纪委,西藏教育工委、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了中共西藏民族学院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责任担当,“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学校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完善相应工作规则。出台《西藏民族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责任内容和追责标准、程序、方式。从学校领导到普通教师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将廉政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保障纪委更好地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作用。
学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西藏、陕西两省区党委、纪委、西藏教育工委、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研判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协助党委研究制定《西藏民族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西藏民族学院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西藏民族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以及《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促进责任落实。
(二)坚持正风肃纪,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服务师生、促进发展相结合。学校各级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校情通报、校领导接待日等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专项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深入进行党性教育,着力解决“四风”“两问题”“一薄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坚持强化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执行干部任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坚持对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开展离任审计,坚持开展基建项目预算、决算审计,坚持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计,坚持开展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自2010年起开展干部离任审计23项。自2007年以来,累计完成基建工程决算审计119项,完成基建项目预算审计5项,完成国家及区部委科研项目经费审计28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45项,监督各类招投标424项。围绕国家各类考试、招生录取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会员卡清退以及办公用房、教育收费清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化解监督难点,消除廉政风险。
(四)坚持从严执纪,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工作原则。除纪检队伍外,学校还组建了一支以干部、教师、学生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专兼职相结合开展全方位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等。中共西藏民族学院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 32 件,对每一件来信来访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程序处理;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对确有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纪依法坚决查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几年来,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给予通报批评5人。同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跟进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坚持强化教育,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文件、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配发廉政教育读本,编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汇编》,不断巩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开展对专家学者、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廉洁教育,规范科研行为和科研经费使用,防范学术腐败。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活动,开设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廉洁教育专题,开展纪检监察理论和实证研究,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中共西藏民族学院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学校顺利完成“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成功实现西藏民族大学更名发挥了积极作用。各位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学校纪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我们是有惨痛教训的,个别干部由于放松了党性修养,无视党纪党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受到了严肃处理。这反映出我们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有缺失,反映出我们面临的反腐形势异常严峻,更反映出我们从严治党的任务更加紧迫。我们必须以此为鉴,加强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锲而不舍地抓下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当前,我校将以成功更名为新起点,以建设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一流民族大学为目标,全面进入转型发展期。在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咸阳市委市政府及对口支援院校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学科建设、专业调整、体制机制改革、科研中心及科技园区、新校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将全面启动。我们面临着难得的良好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廉政风险的交织和叠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一是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前所未有。作为在内地办学的民族大学,我校不仅面临着“四大危险”“四大考验”,同时也面临着反分裂斗争的严峻考验。个别党员干部受十四世达赖集团和西方敌对势力的蛊惑煽动,理想信念动摇;还有部分党员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不强,作风不实,不敢担当,不能担当,责任缺失;“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并没有绝迹;个别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为师生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冷硬横推等现象。新形势下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迫切要求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进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团结带领全校师生抓机遇、保稳定、促发展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二是保障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前所未有。“十三五”期间,国家和两省区对学校各类项目投入资金将高达11亿元。在全校上下凝神聚力促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强化纪律约束确保政令畅通,更需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反腐倡廉保驾护航、清障开道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我们绝不能让“盖起一片高楼、倒下一批干部“的事情在我校发生。三是我们的自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待深化,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和有效,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形势决定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西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艰巨紧迫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学校全面推进“调整结构、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俞正声主席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和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八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制度约束为重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部清廉、学风端正、校风淳朴的政治生态,确保学校“调整结构、转型发展”战略有序有力推进,为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一流民族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贯彻落实这个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机制改革,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认真落实《中共西藏民族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机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以制度约束督促两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狠抓责任落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强化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委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
加强责任考核。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对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倒查”、“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发生问题不报告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严明党的纪律,给“高压线”通上“高压电”
强化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宣传教育,突出政治纪律这个重点,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这个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强化“四个服从”意识,做到对党忠诚,对权力心存敬畏、心存戒律,自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性、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把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首位。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信仰宗教、追随十四世达赖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参与非法组织、造谣传谣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自治区党委“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行为,坚决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现象,切实做到遵守党纪国法没有特权、没有例外。
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俞正声主席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和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自治区党委维稳十项措施和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共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全面推进学校“调整结构、转型发展”战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懒政怠政行为,对执行纪律不严、贯彻决策不实、落实工作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威慑
驰而不息纠“四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紧紧盯住国家法定节假日、西藏重要民俗节日、开学放假等重要节点以及寒暑假期,紧紧盯住“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假借学术会议游山玩水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项目招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教育收费、评奖选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加强立规制纪。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西藏民族学院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过时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适时修订完善,缺失的尽快制定,操作性不强的尽快细化,通过废、改、立、细等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廉政监督制度,健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效能监察等制度,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权力制约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权力清单,以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
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有力、管用有效。
(五)加强廉洁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深入开展廉洁教育,积极培育校园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深度融合。用廉政文化引领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管理。通过干部培训、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教职工培训、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增强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从研的自我监督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把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做好学生的表率。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党员把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成长成才的人生追求中。调动相关科研力量,积极开展廉政建设理论研究,为全社会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适时成立“西藏民族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六)深入推进“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通过组织制度创新,重点解决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发挥不充分、主业主责不突出的问题,从过去的“事事监督”转变为“重点监督”,从“四面出击”转变为“定点突破”,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来。
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盯紧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岗位,进行定期巡查和抽查监督,开展“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坚持抓早抓小,利用好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纠正“四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奖励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敢于碰硬,真督实查,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交流力度,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纪检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强化业务保障,努力提升纪检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同志们,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为学校未来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在学校踏上新征程、实现新跨越的历史进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风正能扬帆,气清好聚力。西藏、陕西两省区党委、纪委、西藏教育工委、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俞正声主席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和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秉承“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办学精神,勇担重任、敢于负责,聚焦主业、扎实履职,努力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一流民族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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