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定于2015年9月13—15日召开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
本次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20名。代表构成比例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多于代表总数的45%,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35%,其他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0%,妇女代表不少于20%。
按照各党组织所辖党支部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了《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三、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忠诚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
2.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决同十四世达赖集团作斗争。
3.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受到群众拥护,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实绩突出。
5.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要求,代表的推选工作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具体工作如下:
1.安排部署、学习动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代表推选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选举代表的条件、总体构成和产生的程序,提高思想认识,使我校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的推选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比例,进行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意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在充分征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后,于6月x日18时前将《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3)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3.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审查事项主要包括: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批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通过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选举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并附《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4)、《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
四、几点要求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全校师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八届六次会议精神,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的关键时期,是西藏民族学院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之后,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开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学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会作为党委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认真筹备。
2.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选举条件、选举办法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推选好代表,为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结合学校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使每个党员在党代会各项工作的参与中受到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强烈的党性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及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迎接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