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0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754

院科发[2013]3号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2.未公开发表的、但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3.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保留一套原始件,其余均须覆盖申报人姓名或能识别申报人身份的信息。
5.本次申报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申报办法
1.请参评者认真阅读《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目录》和《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评奖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论文和调研报告成果需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申报著作成果需原件4本;研究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4份。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申报表》电子版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3.相关材料请从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下载。
三、评审费用说明
申报成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评审费用由学校支付。
附件:1公告
         2关于受理参评成果的通知
         3实施细则
         4学科分类目录
         5学术报刊认定目录
         6申报表
 
 
       
                                2013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