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管理文件规定,今年将开展我校第十四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为了评选出能代表我校学术水平的优秀科研成果,请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要求
1、组织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认真学习《西藏民族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院发﹝2012﹞38号)。
2、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慎重推荐,推选出真正代表本学科科研水平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理由要求充分具体,切忌笼统。
2、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第一署名人申报,写明参加的全体人员。
3、申请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在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参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