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第十八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信息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7787

各单位: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38号)、《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3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推进我校科研成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现开展“西藏民族大学第十八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师和科研人员认真学习《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38号)、《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39号)等相关文件。
  2、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慎重推荐,推选出代表本学科科研水平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西藏民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请评审表》、《西藏民族大学自然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请评审表》,申报理由要求具体,切忌笼统。
2、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第一署名人申报,写明参加的全体人员。
3、申请材料包括:《评审表》一式两份(在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参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请各学院组织评审、审核材料后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同时提交学院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时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