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0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藏科发〔2022〕272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
提名单位提名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
提名单位应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的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方可提名。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主要论文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提名专家、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不能作为当年度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未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不能提名为项目完成人。
(四)提名程序
填写提名书需登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向科研处申请密匙,科研处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给予密匙和密码。为增强提名工作的严肃性,申请密匙时所填项目(人选)名称即为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的名称,后续如需更改则需重新申请密匙。
提名书可以于申请密匙成功之日起凭密匙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按照报送要求报送纸质版提名书。提名书填写完毕后,经审核内容无误、材料完整,方可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和提名人选的科技成就、贡献。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填写提名书时用第三人称身份(如“项目”、“该项目”等,而不能出现“本项目”、“本团队”、“我”、“我们”等字样)。
其他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按规定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完成提名书,同时该系统关闭提名受理功能。系统状态栏中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纸质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完成。
提名材料包括: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提名书主件和附件4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或“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用白色硬纸),请勿另加封面。
四、其他要求
1.提名书报送前,仔细核对,确保提名单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以公章上的名称为准,提名专家、项目主要完成人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项目完成人单位有变动则按照成果取得时所在单位公章为准,但现单位需知晓该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并在完成单位栏盖章。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报送后,无正当理由的,所有信息不予更改。
2.只接受一等奖的提名项目,在报送提名材料的同时,提名单位(专家)提供该项目只接受一等奖的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6)。
3.提名项目在公示完成后退出评审的,必须经所有完成单位、完成人一致同意后,由提名单位(专家)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供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7)。
4.提名书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爱华 029-33755134
4.关于只接受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模板)
5.关于不参加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函(模板)
6.《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7.《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藏科发〔2022〕272号)
科研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