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教师积极申报科研、教改项目,现制定以下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包括挂靠)的教师。
二、奖励类型和标准
(一) 申报国家社科项目(包括西藏项目) 500元
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改项目 500元
(二)申报民委科研项目、教改项目 300元
申报西藏哲学社科项目、教改项目 300元
(三)申报学校科研项目、教改项目 150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