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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电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发布时间:2022-06-24 信息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3409

西藏民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压实资产管理工作责任,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益,根据《西藏民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西藏民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电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本办法所涉及的电脑是指使用学院(含重点实验室)经费购置的设备,不包括使用教师个人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

2.研究生因科研需要使用电脑时,可由导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资产管理员对申请进行核实,根据可用电脑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进行分配。

3.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导师为其领用电脑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义务监督研究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电脑,对其管理使用的资产负完全责任。

4.每名研究生只能领用一台供学习科研使用的电脑。使用过程中若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通过导师向学院资产管理员汇报,由学院资产管理员联系设备维修事宜,相关费用由学院相应经费支出。

5.导师负责对所领用的电脑在其名下研究生内部进行调配,收回毕业研究生使用的电脑,并分配给新入学的研究生。当导师已领用电脑数量小于其名下研究生数量时,才可向学院提出新的使用电脑申请。当导师已领用电脑数量大于其名下研究生数量时,须将多余电脑及时归还学院资产管理员。

6.使用电脑必须按规定办理领用、归还、交接及调拨等手续,使用时及时向学院资产管理员反馈固定资产状态信息,不得私自拆卸相关硬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领用人承担,并由学院资产管理员及时收回固定资产。

7. 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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