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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生组织评优通知
各学生组织:
2022年,我校各级学生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建团一百周年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积分考核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生组织的工作质量,深入推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牢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学生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积极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在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动落实学生组织改革要求。依照《西藏民族大学学生会章程》,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生组织述职报告暨表彰大会。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
1.优秀学生会分会
2.优秀学生部门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干部
2.优秀工作者
3.优秀学生通讯员
二、参评对象
西藏民族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分会。
三、评优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分会评选条件
1.在推进落实《西藏民族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成果优异;
2.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得到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3.所属部门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学生会分会风气好,能够积极响应校学生组织工作号召,主动维护学生会分会荣誉。
(二)优秀部门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强凝聚力,团队稳定,成员流失率小;
2.在学校学生工作中组织严密,工作效率高,工作能力强,完成任务好;
3.部门风气好,能够积极响应学校工作号召,主动维护学生组织荣誉;
4.积极响应校级学生组织工作号召。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2.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原则上需要在学生组织工作满两年以上者具有参评资格。
4.不存在任何违纪情况(需无违纪证明)
(四)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2022年度各学生组织(分会)常规工作开展及各项活动中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维护学生组织荣誉。
3.不存在任何违纪情况(需有无违纪证明)
四、评选办法
各组织(分会)要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团总支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情况,经校团委审核通过,确定最终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优秀集体和个人公示工作。
1.填写先进集体(见附件2)及先进个人(见附件3)申请表。
2.将2022年度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策划书、简报等作为申报材料。
3.以各组织或学院学生分会为单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
4.请各组织于11月18日18:00前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渭城校区:团委组宣部,秦汉校区:餐厅四楼学生组织办公室),同时以各组织(分会)为单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作为压缩包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 唐璐
联系电话:18062943762
电子邮箱:1454510210@qq.com
通讯地址:西藏民族大学二号行政办公楼组宣部(渭城)
餐厅四楼学生组织办公室(秦汉)
五、注意事项
1.严禁出现重复表彰现象;
2.表格为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正文填写一律使用默认字体格式(小四仿宋、单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距离、居中),不得更改字体,信息完整,不得出现涂改或空白项(如无内容使用斜杠标明)。
3.性别:男\女
民族:x族
出生年月:xx年x月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
所属学生组织(分会)及职务请填写全称
4.请按照规范格式认真填写材料,并将文件以各组织和学院学生分会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