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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校园网是学院的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保证网络安全,特制订以下规定:
1、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 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自觉遵守《西藏民族大学校园网用户接入安全协议》。
4、 中心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院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5、 中心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院办并自觉立即销毁。
6、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院各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7、 中心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8、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院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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