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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7-20

点击数:4032

西藏民族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办([2011]83号文件)批准的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根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并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2012年我校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等3个专业14个方向将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校将以优良的教学、管理质量,为学员进一步深造及将来的工作奠定基础。

一、报名条件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在职人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社会人员提供终身学习的一种有效教育方式。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凡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学制与授课地点及授课方式

    制:2年。因个人原因,经所在学院同意可延长学习时间,但最长不超过4年;

授课地点:拉萨;

授课方式:主要采取集中面授形式,不脱产学习。

三、结业待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相应学分的学员,由学校统一颁发“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藏民族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四、咨询时间

201272587,在该时间内,可向各招生专业联系人咨询。

五、报名流程

1. 在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1.xzmy.edu.cn/yjsc/“招生就业”栏目)下载《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2. 持已经填好的《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身份证、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81824日到拉萨报名点(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内西藏民族学院驻拉萨办事处,电话0891-633154715929862898;联系人:刘老师)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1. 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教材与资料费每生每年300元。以上费用按学年报到时交清,未交清学费者将不予进行学员注册;逾期不交费者,按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 面授期间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交费办法:现金。

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民族研究院“民族学”专业共招收60人。本专业4个研究方向如下:①藏族与喜马拉雅山地族群文化研究;②藏族与中原民族关系;③民族教育;④马克思主义与西藏革命和建设问题研究。

联系人:索南老师;联系电话:029-33755929 13891015206

2、财经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共招收60人。本专业7个研究方向如下:①西藏经济发展理论与问题研究;②西藏的资源配置与产业开发问题研究;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④民族经济与法制;⑤民族地区财政问题研究;⑥民族地区金融问题研究;⑦西藏地区企业财务问题研究。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5091802707

3、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共招收60人。本专业3个研究方向如下:①先秦文学;②汉魏六朝文学;③唐宋文学。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8691035679

八、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712082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9-33755124 1377257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