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不按导师招生,入学后再区分研究方向。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接收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2026年我校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附件。所有专业推荐条件请参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的同时,其他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可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目查询)。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优先评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二)资助情况---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具体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校三年共计发放1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减免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
(三)校长特别奖---奖励标准10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
(五)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
(六)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学生到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七)学费——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和有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渭城校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秦汉校区)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2082
电子信箱:xzmzdxyjsy@163.com 网 址:www.xzmu.edu.cn
热忱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