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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11-24

点击数:3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113(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历年立项建设申请延期结项的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项目。

二、验收方式

(一)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见附件1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需在课程建设周期发表且明确标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建设项目”)、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课程建设负责人123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交至所在单位教学办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初审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办法》对于课程结项的相关规定开展结项评审,并确定验收结果。

(三)公布结果。对验收合格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项课程名单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1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包括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及课程结项支撑材料(胶装一式三份)等。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结项申请书

3.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金课课程建设验收汇总表
             yjsc/userfiles/file/1dd787bc-7b3f-42ba-a663-ecad298c7c05.rar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