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7年招收学术学位型、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及普通招考生),以及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推免接收人数、生源状况、学科特点、导师队伍等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完成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并且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不按导师招生。考生入学后,再区分研究方向,开展师生双选工作。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2027年教育部相关报名条件。
(二)报考下列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招生对象为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往届考生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 报名参加教育专业学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招生对象为教育学类(04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考生;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教育学类(0401)、物理学类(0702)、计算机类(0809)专业考生;小学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学科教学(历史)专业招生对象为教育学类(0401)、历史学类(0601)专业考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心理学类(0711)、教育学类(0401)、公共管理类(1204)、社会学类(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临床医学类(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及师范类专业考生。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 报名参加教育学学术学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招生对象为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 报名参加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术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学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招生对象为①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0402);或②本科为所在高校的“高水平”运动员,或具有“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规定运动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已被我校录取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
(一)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申请初试加分。
(三)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会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三)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时间及初试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安排为准。
初试地点:由所选报考点安排。
七、复试及录取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我校相关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优先评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二)资助情况---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具体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共计发放1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减免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
(三)校长特别奖---奖励标准10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
(五)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
(六)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学生到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七)学费---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和有关政策执行。现行标准为:
全日制:医学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其余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非全日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九、其他
(一)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程序,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三)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渭城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秦汉校区)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2082
电子信箱:xzmzdxyjsy@163.com
网 址:www.xzmu.edu.cn
热忱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