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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首届暨2016年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6-06-20

点击数:4157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的调研能力和科研水平,促进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的紧密结合,切实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办公会通过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的预算,研究生处拟开展学校首届暨2016年度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12016年度,我校“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资助总金额为13万元。共设课题40项,其中:哲学社科类35项,每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理工医科类5项,每项资助金额5000元,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2、研究生处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学科建设和各学院2014级、2015级研究生在校人数等,将项目的指标分配给各学院。具体为:

单位名称

课题指标()

财经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文学院

8

民族研究学院

8

新闻学院

2

法学院

2

管理学院

2

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3

信息工程学院

2

医学院

3

合计

40

二、项目的确定

(一)课题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项目研究的能力与条件;

2、具有比较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提倡研究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申报立项,鼓励学生结合硕士毕业论文和西藏现实问题调查作为选题进行申报,鼓励各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团申报。

4、项目组成员中应吸收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参加。

5、与已获得学校或学院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6、主持有在研的校级以上未结项课题的,不能进行申报。

(二)立项遴选程序。

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遴选工作主要由各学院(部)承担。

1624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630日前各学院开展学院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汇总报研究生处。

473日前学院(中心)上报《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一览表》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处。

5、研究生处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项目的管理

(一)自2016年度起“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由各学院(部)承担。研究生处负责项目的质量抽查和撤销等处理。

(二)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小型办公用品(300元以下)等购置经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

(三)为了统一管理,研究生项目立项后,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分2次,集中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研究生秘书统一到到财务部报销。该项经费为国拨专项经费,各项目责任人应注意经费使用时限,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四)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4月底开展。

附:《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申报书》

                                                                      

                                  

 

                                     研究生处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