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2〕6号)(见附件1)文件规定,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为校内硕士生导师,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2〕6号)中对于导师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型)》(见附件2)或《西藏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见附件3)与相关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4)装订成册,于10月25日前向学科点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二)学院(部)初审推荐。各学院(部)根据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票决通过,并在学院(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2022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5)《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连同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1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研究生院复审及上报。研究生院对各学院(部)报送的申请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议,获参会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学校统筹、学院(部)负责、教师个人申请的原则。学院(部)要统筹规划本单位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处理好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关系,促进学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对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导师队伍创新活力、促进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落实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考察,科学评价
申请人应按照文件规定准备有关材料,并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至相关学院(部)。申请材料(含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备份。原则上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下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遴选标准的实施细则,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建立以立德树人成效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导师遴选综合评价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查
学院(部)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审核材料,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的遴选工作进行抽查,对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的学院(部),根据情节追究责任。对个人材料填报不实,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故意弄虚作假,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同时学院(部)应坚持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将导师遴选工作与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导师队伍。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型)
3.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
4.支撑材料清单
5.2022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6.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7.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