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考核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时间拟定为11月3日-4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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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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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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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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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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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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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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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8: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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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考生提前进行如下准备:
一、网络远程笔试、面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考核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以保证考核正常进行。
1、用于笔试、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须提前安装好学院指定考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考核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2、用于监控笔试、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根据招生学院使用的考核平台选择合适的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笔试、面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移动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且连接正常。
4、独立、封闭、无干扰的笔试、面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除学院规定的考核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考核相关的任何材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网络远程笔试、面试平台的选用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二、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考核前考生需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求提前登录远程考核系统进行模拟演练、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核。
上传的材料包括: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笔试、面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考核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饰等,笔试、面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笔试、面试专家组看到。关闭所有面试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笔试、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笔试、面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登录平台,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辅机位】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我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笔试、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
笔试、面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我校相关学院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5、过程监管
笔试、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考核相关信息;考核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四、违规处理
远程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核纪律,不服考核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笔试、面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笔试、面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笔试、面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考官同意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笔试、面试资格;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笔试、面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笔试、面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学院及联系电话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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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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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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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75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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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的成绩。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