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批准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批准立项的项目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见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中对于预期成果的实现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同时提供结项成果材料,如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及其他类型的结项成果。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12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汇总、初审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办法》及《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与实际情况对比相关规定开展结项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3.未能实现预期成果或专家评审不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须延期结项且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期建设的项目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将汇总好的材料于4月14日前提交,包括《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及项目成果材料(一式三份)等,学院签署相关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