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校办发〔2022〕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往年延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形式
(一)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5月8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决定。
(二)考核形式
各单位应成立中期考核评议组,以中期考核答辩会的方式组织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对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素质拓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等次
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为“优秀”等次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0%,具体考核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五、考核分流
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中期考核评议组应对研究生作出考核分流意见。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由中期考核评议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应于5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并在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等材料报研究生院复核。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
2.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