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试行)》(校办发〔2022〕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研究生及之前未完成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5月9日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相关材料的准备,经导师同意、提交学院(部)审核;
(二)6月7日前,各学科点完成开题报告会,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至学院(部)教学办。
(三)6月12日前,学院(部)完成开题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6月15日前,学院(部)将开题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具体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具体内容及组织实施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试行)》执行。
(二)各学院(部)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类别或领域)统一组织开题,成立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研究生应根据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按时进行开题工作,选题应与本人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类别或领域)相符合。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点完成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研究生须提交《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一式三份)《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一式三份),学院(部)须提交《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表》(一式一份)《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全部材料由学院(部)教学办统一收齐后提交。
五、材料抽查
各学院(部)应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部)学位论文开题过程、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试行)
2.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表
3.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
5.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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