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办发〔2022〕4号)的相关规定与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要求本单位研究生在3月22日前做好学位论文的定稿、自测工作。根据《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文科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理工、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专业学位须按照教指委对于学位论文字数的相关规定执行,未达到规定字数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需按照《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修改,导师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格式。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要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撰写、修改、完善工作,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联络,听取导师指导意见,学位论文定稿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向学院提交。
二、各学院在3月25日前须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与收交工作。各学院将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收齐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由研究生院进行复制比复测,学位论文检测范围包括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引言(绪论)、正文、结语等,复制比超过20%视为不合格论文,不予进入外审环节;学位论文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均须提交,且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导师个人信息,不需要致谢及个人在读期间发表的成果内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正文字数”。
三、研究生院在3月29日前对各学院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后统一进行匿名评审;3月30日—4月底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阶段。
四、各学院在3月26日—4月15日期间需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由各教学办从教务系统导出、打印)并由各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复审。4月26日前,各学院需将本单位《西藏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交研究生院审批。
五、各学院在5月初—5月21日期间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学院务必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3日内将本单位2024届硕士研究生毕结业结论、学位授予报告报送研究生院。
六、各学院在5月22日—5月25日期间做好毕业生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方可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毕业生档案材料填写工作,档案袋由各学院统一在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档案一式三套,其中寄送毕业生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一套(原始档案),研究生院存档一套,研究生所在学院留存一套。同时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务必通过学校指定方式向图书馆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七、各学院在5月27日前须将本单位2024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和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均须提交)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特此通知。
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