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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05-09

点击数:5383

根据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为统筹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二、组织与实施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该学院教学办。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制订学科点具体综合考核办法并在该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核录取安排

(一)申请与考核

主要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量化打分。材料审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审。综合考核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视具体情况而定。研究生院对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报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进行复审,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3、报到及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前马克思主义学院提醒考生如期报到。考生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的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4、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进行。

(二)公布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办法及时间、地点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信息如下:

学院

学院网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sz/

渭城校区

侯老师

029-33755947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录取总成绩为拟录取的依据,录取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由外语笔试(仅限英语或梵语)、业务课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外语笔试成绩占15%,业务课笔试成绩占35%,专业面试成绩占50%。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总成绩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成绩未达到我校基本要求,业务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为了给西藏培养更多知藏、懂藏、爱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人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家治边稳藏战略目标,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招录西藏自治区生源的考生。

(四)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实行复议制度。公示期内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复议。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

1、申请、考核、录取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相关考试考核纪律的,将取消其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藏民族大学
202459